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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程及步骤

112 学年度 ( 2023 年 ) 产学携手合作侨生专班报名时程及步骤

*** 报名期间 : 2023年2月1日起 至 2023年3月31日截止***
 
准备申请资料 报名 公告榜单 报到入学

 
1. 准备申请资料 (1) 申请侨生缴交资料检核表(请附简章附件1下载连结)
(2) 申请表(请附简章附件2下载连结):附贴照片1张,保荐单位请自行影印留存1 份。
(3) 身分证件:侨居地居留证件(如侨居地身分证影本或护照影本)或中华民国护照及侨居身分加签之影本;惟影印证件须经保荐单位签章证明,至正式证件,仍须于抵台入学时检呈学校审查。(泰北地区另缴验户籍登记表正本或足资证明华裔身分之文件,并附影本2 份,保荐单位抽存1 份)。
(4) 学历证件
(5) 切结书(请附简章附件3下载连结):限计算至西元2023 年8 月31 日始符合本简章所规定连续居留年限者缴交。

注一:以上各项证件,以影印本代之,外文须译成中文(英文证件免译),无须缴交原证件,惟影印证件须经驻外机构验证或保荐单位核验证明;至正式证件须于抵台入学时检呈学校审查,影印证件一律不予退还。
注二:以上各项证件连同申请表等一次航寄,并须经保荐单位查核签章证明,凡证件不齐全、填写不详尽、影印不清晰、或未经保荐单位签章者,均迳依照规定处理,不再函请补件。
注三:以上表格均须齐全,表内所列各项细目均须逐项填写清楚,如填写姓名、籍贯及出生日期时须注意与侨居证、毕业证书所载一致,英文地址须以正楷填写,表格不齐全或填写不详尽者,不予受理。
注四:向保荐单位缴交邮电费,每名最多以美金20 元为限,折合当地货币缴付,保荐单位得酌予减免,惟如增加收费,应经侨务委员会同意。上述收费限作申请表件寄送邮电费用途,不得移作他用,如有剩馀,政府驻外单位应将馀款迳缴国库。
注五:有关各项申请表格如不敷使用时,可以依式复制或迳向驻外机构或侨居地保荐单位索取。
注六:持泰国护照侨生因获录取分发而向驻泰国代表处申请签证及入境我国机场、港口时,均应缴验具有泰国公民权之证明。
2.报名 报名期间: 2023年2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截止
于报名期间内填具申请表,连同上开申请文件,向我国驻外馆处或侨委会指定之保荐单位送件申请。
3.公告榜单 预定5月底于本专区公告录取榜单
4.报到入学 凡经(分发)录取之学生,应持各校之入学许可通知书到中华民国各驻外机构办理入学签证,于2023 年7 月1 日至10 日到分发学校报到,至实际报到日期以教育部公告开学日为准并配合我国入境相关措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