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学Q&A

  • 一、 海外出生连续居留迄今,或最近连续居留海外6年以上,取得侨居地永久或长期居留证件之华裔学生。
     
    二、 符合「入学专科学校同等学力认定标准」之规定,在当地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或具同等学力。
    (一)教育部于111年2月25日以台教技(一)字第1112300461A 号令修正发布「入学专科学校同等学力认定标准」第2条,开放毕业年级相当于国内高级中等学校二年级之国外同级同类学校毕业生,得以同等学力资格提出申请;惟经录取分发者,各技专校院将增加其毕业应修学分(12学分),或延长其修业年限。
    (二) 马来西亚国民或国民型中学及文莱中学毕业生,得以同等学力资格提出申请。
    (三)点 华语文能力:取得华语文能力测验 A1 240 小时 级或于认证侨华校学习华语 (如报名本专班时,尚未符合上揭 规定,应于录取后至第一学年结束前补足学习时数)。
  • 「二年制海青班」学生的就学身分为「侨生」,在学期间系持「侨生」签证(FC),有关就学、在学辅导及毕业后升学等,悉依「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办理。

  • 一、 海外华裔学生如欲以侨生身分申请来台就读各级学校,须符合「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第2条及第3条规定,亦即最近连续居留海外6年以上。所称 「海外」,指大陆地区、香港及澳门以外之国家或地区。
     
    二、 依本专班招生简章第4点规定,持大陆地区、香港或澳门学历者,其取得前开学历之就学期间,不视为在海外居留。
     
    三、 又,「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第3条第2项第1 款规定:「就读侨务主管机关举办之海外青年技术训练班或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认定之技术训练专 班。」系指于采计海外连续居留期间,如有来台就 读本会「海外青年技术训练班(非学位班,第41期 2 序 问题类别 答复内容 前)」或教育部认定之技术训练班(均为非学位班)之情形,可不视为连续居留中断,其在台居留期间,不并入海外居留期间计算。
  • 「二年制海青班」学生依法修业期满,修满应修学分且成绩及格者,授予副学士学位(Associate Degree),由各承办学校依规定发给中英文毕业证书。

  • 一、 2023年「112学年度二年制海青班」招生简章于2022年12月公告。
     
    二、 详情请至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
  • 一、2023年「112学年度二年制海青班」招生简章于2022年12月公告,并由各校采单独招生办理,申请方式请参考各校简章。第二阶段增加集中选填志愿,集中选填志愿作业填表系统:https://coopstud.stust.edu.tw/ocjc/,填表后请将检核表、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详见检核表)打印纸本,于招生截止日期前送达驻外馆处或保荐单位。
    二、请于报名期间,洽询贵地区之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处、办事处或其他外交部授权机构及侨委会会海外文教服务中心或指定之保荐单位(保荐单位名单可至侨委会网站/侨生服务项下查询)。
     
    三、详情请至侨委会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倘您还有任何申请问题,亦欢迎向我国驻外馆处洽询相关资讯。
  • 112学年度本专班由各校采单独招生办理,录取名单公告时间如下:
    (一)第一阶段单招:2023年2月28日前。
    (二)第二阶段单招:2023年8月1日以后。
    (三) 请至各校官网查询或至侨委会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 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

  • 依本会「海青班参加招生学校作业须知」规定,以秋季开班为限(依各校公告开学时间为准)。

  • 一、本会提供下列补助:(新台币)
    (一)顶尖侨生奖学金:自112学年度起,提供顶尖侨生奖学金,择优核颁,每人每学年10万元,2学年共20万元。
    (二)杰出毕业侨生委员长奖:自112学年度起,提供杰出毕业侨生委员长奖,择优核颁,每人5万元。
    (三)学费:每人每学期2万元。
    (四)学行优良奖学金:择优核发,每人每学年6,000元。
    (五)新生接机作业补助。
    (六)侨保(6个月):共补助560元(抵台后尚未参加健保前)。
    (七)健保:补助清寒学生健保费自付额的一半(每个月补助413元)。
    (八)工读金及学习扶助金:获工读机会的学生每人每月2,500 元。
    (九)急难慰问救助:视个案给予协助。

    二、学生须自行负担部分学费、实习材料费、杂费、生活费、住宿费、健保费及往返机票旅费等

    三、海青班学校各校所提供奖学金相关资讯,请参考各校招生简章,详情请至侨委会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或洽询各校数码谘询窗口。
  • 侨委会为照顾初来台就学之「二年制海青班」学员,设有侨生伤病医疗保险以供投保;另针对家庭清寒之侨生,亦提供健保保费自付额半额之补助。依亲投保者,则须完全自负费用。

  • 凡在学侨生在台湾地区具有因伤病住院医疗,造成经济之重大负担;因家遭变故,致经济来源中断,生活困难;遭遇不可抗力事变或天然灾害,致经济蒙受重大损失;死亡等;均可向侨委会申请补助。

  • 请参阅各校招生简章之说明,详情请至侨委会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

  • 一、 因应全球产业趋势、就业市场及侨台商企业人才需求开课,请参考当学年度招生简章。

    二、 2023年「112学年度二年制海青班」开设类科包括:智慧农业、电子商务、资通讯科技、车辆先进技术、绿色制造、智慧制造、环境工程及长期照护管理等类科,以理论与实务并重的方式进行教学,为同学打下紮实基础。

    三、 详情请至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
  • 一、 本专班为二年技职学程,课程规划以培养学员专业技术能力为主,由各校依据相关法规,规划专业实务课程,未明订学科与实务课程之比例,如欲了解详细课程规划内容,请参阅各校招生简章。
     
    二、 详情请至侨委会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或洽询各校数码谘询窗口。
  • 2年。详情请至侨委会本专班线上招生专区(https://2023Youth.Taiwan-World.Net)查询招生简章之相关规定。

  • 「二年制海青班」学生如欲在台湾工读(无论校内或校外),均须向劳动部办理工作许可证,工作许可期间每次最长6个月,学期期间工读限制每星期最长为20小时,寒暑假则不限。若学生欲申请,可于入学后请师长协助办理。

  • 一、 得依侨外生留台工作评点新制,申请从事专门性或 技术性工作:
    (一)劳动部于111年4月29日以劳动发管字第 11105068491号令修正发布「外国人从事就业服 务法第46条第1项第1款至第6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第5条之1修正条文,「在我国大专校院毕业,取得制造、营造、农业、长期照顾或电子商务等相关科系之副学士学位」,增列纳入适用评点制。
    (二)如申请者之学经历、薪资水准、特殊专长、语言能力、他国成长经验、配合政府产业发展政策及在校就读期间领取奖学金或成绩优异者等项目,经评点累计点数超过70点者,即符合资格。
    (三)详情可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外国人在台工作服务网(http://ezworktaiwan.wda.gov.tw)查询相关资讯。

    二、 得依「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请从事中阶技术工作:
    (一)劳动部于111年4月29日以劳动发管字第 11105064921号令修正发布「外国人从事就业 服务法第46条第1项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资格及审查标准」相关修正条文,并已同步修正相关法规及行政规则,增列「在我国大专校院毕 业,取得副学士以上学位之外国留学生、侨生或其他华裔学生」,纳入中阶技术人力的适用对象,得从事制造业、营造业、农业及机构看护等中阶技术工作。
    (二)如欲了解薪资、技术条件或语言能力等相关申请资格,请至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留用外国中阶技术工作人力计画资讯专页」查询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mid-foreign-labor)。
  • 一、 配合政府政策及产业发展所需,本会自2022年首度办理「二年制海青班」,鼓励海外华裔学生来台进修学位,毕业后留台工作,获得国际化的丰富职涯历练与个人成长机会。

    二、 尊重侨生个人生涯规划,本专班毕业生如欲继续在台升学,相关说明及现行升学管道如下:
    (一)「二年制海青班」学生,业经侨生身分认定,且海外连续居留中断,故后续升学均循国内升学方式办理,除有符合「侨生回 国就学及辅导办法」第2条第3项规定之情形,亦即以侨生身分入学后,在台停留未满2年,自请办理退学者,方能重新申请来台就学。
    (二)侨生升学优待:
    1. 升读二技:依「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办法」第10条规定,来台就读国中以上侨生,于毕业当年参加下一学程新生入学者,享有升学优待,并以1次为限。以「海青班二年制副学士班」侨生为例,于应届毕业当年升读下一学程(技术学院二年制,学士学程,简称二技),参加登记分发入学者,以加总分25%计算,参加其他方式入学者,由各校酌予考量优待。
    2. 参加一般大学大二或大三转学考:
      (1)依据「入学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第4条规定,「取得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专修科毕业」得以同等学力报考大学学士班(不含二年制学士班)转学考试,转入二年级或三年级。
      (2)「二年制海青班」毕业侨生如拟转学大学,依「侨生回国就学及辅导 办法」第12条第2项规定,系依我国学生转学方式办理。